来源:凉山州教育考试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25年教育部将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统称专项计划)。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我省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办法。现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五)按照《通知》规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以便我省建立工作台账并做好资格审核。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校要在报考、入学等环节,将该政策明确告知考生,做好提醒工作。
高校专项计划考生报名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四川考生名单,并向市(州)招生考试机构下发本市(州)申请考生名单。有关县(市、区)按规定条件对申请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核准考生相关信息后,将加注审核结果的申请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通过”,不合格考生的审核状态为“不通过”)于5月12日前逐级报达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全省申请考生名单并上传“阳光高考”平台,5月25日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将审核合格考生名单上传“阳光高考”平台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并进行公示。
根据《通知》规定,高校原则上不再组织高校专项计划校测,直接安排分省计划录取。相关高校要根据入选资格考生情况在我省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并进行标注说明。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计划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各地要指导实施区域内有关中学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班级板报、信息推送等形式,向考生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深入解读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和招生办法,鼓励优秀学生积极报考。有关高校要统筹做好专项计划录取考生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特点,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加大培养帮扶力度。
有关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严格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地方、高校、中学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中学要及时将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姓名、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等信息分别在市(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所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省教育考试院将在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对我省通过专项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各地各校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校和中学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主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对于专项计划招生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1.四川省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2.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学校名单
3.四川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